REMOVE 属性

REMOVE 属性的值是由要删除的逗号分隔的功能列表。 特征必须存在于 功能表的功能列中。 请注意,如果在命令行上使用 REMOVE=ALL,安装程序将删除安装级别大于 0 的所有功能。 在这种情况下,安装程序不会删除安装级别为 0 的功能。 有关安装级别的功能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 功能表

言论

若要确定是否已将产品设置为完全卸载,包作者可以使用条件表达式来检查 REMOVE=ALL。 请注意,如果通过将产品顶部功能设置为缺失来删除该产品,则在安装Validate作 之后,REMOVE 属性可能不等于 ALL。 这意味着,任何依赖于 REMOVE=ALL 的自定义作都必须在 InstallValidate 之后进行排序。 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 在删除期间运行的调理作。 请注意,功能名称区分大小写。

安装程序始终按以下顺序评估以下属性:

  1. ADDLOCAL
  2. REMOVE
  3. ADDSOURCE
  4. ADDDEFAULT
  5. 重新安装
  6. 播发
  7. COMPADDLOCAL
  8. COMPADDSOURCE
  9. COMPADDDEFAULT
  10. FILEADDLOCAL
  11. FILEADDSOURCE
  12. FILEADDDEFAULT

例如,如果命令行指定 ADDLOCAL=ALL,则 ADDSOURCE = MyFeature,则所有功能首先设置为 run-local,然后将 MyFeature 设置为从源运行。 如果命令行为 ADDSOURCE=ALL、ADDLOCAL=MyFeature,则首先将 MyFeature 设置为运行本地,则在评估 ADDSOURCE=ALL 时,所有功能(包括 MyFeature)将重置为从源运行。

安装程序将 预选 属性设置为恢复暂停安装期间或命令行上指定上述任何属性的值“1”。

要求

要求 价值
版本
Windows Server 2012、Windows 8、Windows Server 2008 R2 或 Windows 7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 5.0。 Windows Server 2008 或 Windows Vista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 4.0 或 Windows Installer 4.5。 Windows Server 2003 或 Windows XP 上的 Windows Installer。 有关 Windows Installer 版本所需的最低 Windows Service Pack 的信息,请参阅 Windows Installer Run-Time 要求

另请参阅

属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