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用属性
安装程序在内部使用专用属性,其值必须由安装包的作者输入到数据库中,或在安装过程中由安装程序设置为由作环境确定的值。 用户与专用属互的唯一方法是在包的创作用户界面中 控制事件。 私有属性名称必须包含小写字母。 请参阅属性名称 限制。
专用属性通常描述作环境。 例如,如果在 Windows 平台上运行安装,安装程序会将 WindowsFolder 属性设置为 Property 表中指定的值。
无法在命令行中重写私有属性值。 若要从安装中清除私有属性,请将其从 Property 表中排除。 在 Windows XP 和 Windows 2000 上,无法在安装的用户界面阶段设置专用属性,然后将该值传递给执行阶段。
有关安装程序使用的所有标准专用属性的列表,请参阅 属性参考。 可以通过在 Property 表中输入属性的名称和初始值来定义自定义私有属性。 私有属性名称必须始终包含小写字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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